行程天数:7天
成团地点:济南
目的地:普吉岛
往返交通:飞机
第1天 曼谷
早餐: 敬请自理 中餐: 敬请自理 晚餐: 敬请自理
第2天 曼谷
早餐: 含 (酒店自助) 中餐: 敬请自理 晚餐: 敬请自理
第3天 普吉岛
早餐: 含 (酒店自助) 中餐: 含 (博森自助餐) 晚餐: 敬请自理
第4天 攀牙湾
早餐: 含 (酒店自助) 中餐: 敬请自理 晚餐: 敬请自理
第5天 神仙半岛
景点: 神仙半岛
早餐: 含 (酒店自助) 中餐: 含 (泰式风味餐) 晚餐: 含 (KING POWER国际自助餐)
第6天 普吉岛
早餐: 含 (酒店自助) 中餐: 敬请自理 晚餐: 敬请自理
第7天 曼谷
早餐: 敬请自理 中餐: 敬请自理 晚餐: 敬请自理
费用包含
国际机票及境外机场税、出境机场税、燃油附加费;
行程内所列的景点、全程旅游观光巴士、中文导游;
酒店双人标准间住宿、行程中所列餐食(自由活动期间餐费自理、如遇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);
费用不包含
护照费、卫检、以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;
旅游意外险,请组团社建议客人购买;
离团费、行程外之节目、私人消费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;境外人员服务小费(如:床头小费,行李费等)
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。
导游出差服务费20元/人/晚
泰国签证费(250-450RMB)/人(大小同价)根据国际惯例,境外有付小费的行惯,过关小费一般为30-50元/人。
行前解约说明
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,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:
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10%;
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30%;
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%;
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%;
行程开始当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100%。
一、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、航空保险、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、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、个人消费等。
二、如果出现单男、单女的情况下,单房差由客人自理。游客在报名时,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。
三、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(身份证不得过期);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,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。(特别提示:机票一旦出票,名单信息无法更改,只能退票,退票多为全损)
四、如已出机票,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,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,多为全损;如在出团前1-2天取消计划,收取车损400元/人,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,参团请慎重,取消有损失!
五、2-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、正餐(半餐)、车位费,不含门票、床位以及早餐(无床位无早)。
六、如因为游客原因、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(天气、自然灾害、堵车等)导致的行程延误、变更,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,我社仅有协助解决、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。
七、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,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,我社将视为满意。返程后再提异议,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,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,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。